近日,北京峰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有不法机构及个人通过互联网、微信及手机应用程序(App)等线上或线下途径假冒本公司及/或关联方(以下合称峰谷资本”)名义开展非法活动,对公众造成混淆和误导,其行为已侵犯峰谷资本合法权益并涉嫌触犯刑法相关罪名。为此,本公司郑重声明并严正提醒如下:

 

1.    本公司的唯一官方网址为峰谷资本 (peakvalleycap.com),本公司的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峰谷资本”(微信号:PEAKVALLEY),唯一微信订阅号为峰谷资本动态”(微信号:gh_48772bfb3ac0),本公司对通过其他渠道假冒峰谷资本名义发布的任何虚假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公司为向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3318270019C,本公司其他具体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查看。

 

3.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及相关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13810,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峰谷资本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基金业协会的要求,仅以非公开方式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推介发行旗下的私募基金,未开展其他业务。峰谷资本主体信息及基金产品信息可通过基金业协会官方网址私募基金管理人综合查询一栏(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index.html)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一栏(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fund/index.html)进行查看。

 

4.    本公司近日在中国境内发现存在涉嫌欺诈并盗用峰谷资本名称及标识的社交媒体、手机应用程序(App),并有不法个人冒用峰谷资本员工名义进行非法活动。本公司特此澄清,除本声明第一款列明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外,本公司至今从未开发、发布、推出或者授权任何网站、社交媒体、手机应用程序(App)。本公司从未在中国境内开展除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相关投资以外的其他业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旗下任何基金的销售活动。该等假冒网站、微信群、手机应用程序(App)的行为系非法活动,峰谷资本与该等假冒网站、社交媒体、手机应用程序(App)的所有者、开发者、供应商及其任何行为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觉,切勿相信任何虚假信息。峰谷资本对任何人士因使用该等假冒网站、社交媒体、手机应用程序(App)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5.    对于任何假冒峰谷资本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峰谷资本有权向国家有关机关进行报案,并保留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法律行动及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虚假信息,以免造成财产损失。任何人士如发现任何冒用峰谷资本名义的非法行为,应立即向有关机构举报;若已遇上述诈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相关执法机关寻求协助,维护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公司进行咨询。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及其员工的名义或者冒用任何其他峰谷资本主体及其员工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均与峰谷资本无关,峰谷资本对相关人士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北京峰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假冒峰谷资本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及维权的声明

2022年12月19日 20:28